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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8 08:56:45      作者:团委   发稿排行榜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发通知》精神,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联主办的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1年3月~4月份举办,其中3月上旬为各参赛高校选拨参赛作品阶段,3月中下旬由各高校向团省委报送本校参赛作品。

根据文件下达的申报名额,我校将从校内学生优秀作品中选报12件作品(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各3件,机动名额3件)。为做好作品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

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能参赛。

二、推荐方式

凡我校在校学生(含研究生)作品均可参赛,各院(系、部)重点从2009年以来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推荐。各院(系、部)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根据各单位2009年以来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数分配,共30件):

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各4件,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各3件,轻工食品学院、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各2件,其他院(系、部)各1件。

三、评审奖励方式

1.评审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础标准,各高校在校内组织预赛,并择优申报参赛作品;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赛评审和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为更好地促进各类高校之间的交流,大赛评审将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两个组别对学生作品进行评比。

2. 奖励方式。竞赛按不同类别、不同学历层次的评选方法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按团体总分设“挑战杯”和“优胜杯”,颁发奖杯;另设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本届竞赛特设践行纲要专项奖,奖励服务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幸福广东建设的作品。

四、推荐工作步骤

1.3月 13日前,各院(系、部)完成参赛作品的选拔工作。填写《第十一届“挑战杯”参选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组织推荐作品填写《广东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申报书》(见附件2,表上须有一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连同参赛作品报校团委。 (申报书可在校团委网页下载,申报书及作品文档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校团委邮箱:zhktw@163.com

2.3月17日前,校团委组织完成我校参赛作品的评选工作。

3.3月22日前,各院(系、部)指导入选作品进一步完善后由校团委组织向团省委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参赛作品推荐工作,加强竞赛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挑战杯”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更加积极地参加“挑战杯”比赛,保证优秀作品参选。

2.对代表学校参赛的作品,各院(系、部)和团委要悉心指导,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使质量较高的作品进一步得到完善,并指导、帮助学生按申报要求严格履行参赛手续,力争取得好成绩。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挑战杯△ 参赛作品 推荐 通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印

校对:杨珊珊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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