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粤教保函〔2013〕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迎接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各院系(部)各单位要利用学期初安全教育周、开学第一课等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当前形势和季节特点,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利用班团队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校园广播、网络、微博、手机短信、报刊媒体、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途径和方法,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防火、防溺水、防拥挤踩踏、防意外伤害及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知识教育,同时要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二、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要高度重视跨校区交通问题;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设施设备及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交通黑点的整治力度;要加强白云海珠两校区交通车和学生社会实践等集体外出活动乘车交通管理;对学校所属车辆要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检查,严禁报废车、拼装车上路,严禁超员、超载现象的发生。
(二)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对校内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更新、补充完善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强重点部位特别是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纪念馆、实验室等事故易发场所、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对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对食堂卫生及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健全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烹饪、检验检疫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强校园网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防止网上非法活动向网下发展。加强对校园网及校内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的排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坚持宣传舆论阵地的正确导向,防止一些不良言论的传播和散步。
(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工商、司法、文化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文化、娱乐、商业性经营活动场所的管理,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的非法场所,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三、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各院系(部)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以自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广泛开展开学初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和效果,对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各院系(部)、各单位请于3月8日前将开学初本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报校保卫处,电话:89003099。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