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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12-19 10:11:43      作者:宣传部   发稿排行榜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教学过程各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本科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成立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全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估。督导委员会相对独立于教学行政管理部门,为教学质量监控常设组织,配备独立办公场所,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

第三条 组织与聘任

(一)督导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督导员)采取专兼职结合的形式构成,以专职为主。督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督导工作安排和统筹;督导员若干名,具体数量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秘书一名,负责督导委员会的工作记录、日常联络和督导数据的统计、分析等。

(二)督导员采取聘用制,聘请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有较高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学术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公正,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 65 岁以内的退休专家担任。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聘用。

(三)督导员每届聘期两年,期满可续聘。

第四条 工作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方案,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的本科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等。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有计划地组织听课。每个督导员每月听课或深入课堂应不少于15 节(其中实验课不少于 2 节),填写《听课记录薄》,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 及时发现和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

(二)开展随机教学检查。随机巡查师生上课情况、课堂纪律等,及时向教务处反映教学突发事件,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填写《教学检查情况表》。

(三)监督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按照学校毕业论文工作的相关政策、条例和规定,抽查毕业论文开题、答辩等管理工作,随机抽查、审核、评估毕业论文各项材料,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教师的教学评价工作。参与评优、晋职、评奖和新进教师试讲评价等工作,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五)检查督导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的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督导,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六)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2次,听取教师、学生对本科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教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反馈。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初和期末应分别召开工作布置和总结汇报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按照学校要求,督导员还应参加学校有关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

(二)汇报制度:督导员每学期应将《听课记录薄》、《教学检查情况表》等汇集、整理,并就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撰写书面报告, 学期结束前提交督导秘书汇总分析。 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反馈制度:督导员应将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向当事教师或当事单位反馈;较重大或较集中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

第六条 督导委员会权利

(一)深入课堂、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一线听课,组织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听课。

(二)到学校各教学部门和教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教师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考试试卷、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

(三)对教师授课或指导实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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