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于今年9月开始。我校在2011年度的项目申报中取得可喜成绩,请各单位组织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有: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相关通知和信息可在该网站查询。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因国庆节放假,请申请人务必在2011年10月8日上午9:00之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2011年10月8日之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打印)交科研计划科。
联系人:禹慧明,电话89002060
科 技 处
201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