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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白云校区主要建筑、景观及路桥等命名征集活动的通知 仲宣字〔2011〕8号

发布时间:2011-09-27 10:26:37      作者:宣传部   发稿排行榜 

各院(系、部),各单位:

大学校园的建筑物、景观、路桥是一所大学校园文化的物质载体,对其进行科学而系统的命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目前,我校白云校区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此时,集聚广大师生员工的智慧,做好白云校区建筑物、景观、路桥等命名工作,不仅有利于校园的规范化管理,也有利于建设文明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优化育人环境。为此,学校决定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开展白云校区主要建筑、景观及路桥的征名活动。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献计献策、广泛参与,形成“校园名称大家起,校园文化大家建”的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范围

此次命名征集对象包括白云校区一期建筑物(已经命名的建筑物:何鸿燊楼、曾宪梓楼、英东文化活动中心、杨钊杨勋楼、刘宇新楼等除外)、景观、路桥等,具体命名对象和位置见白云校区一期规划平面图的标注(见附件1)。

1. 水:1条排洪渠,1个湖

2. 桥:2座人车共用桥,3座人行桥

3. 路:3条路

4. 运动场:1个

5. 小区:3个,教职工住宅小区,学生公寓1~6栋小区,学生公寓D、E、F栋小区

6. 公园:3个

二、命名原则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名称内容积极健康。

2. 命名要能表达和反映出仲恺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使师生产生强烈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3. 命名要兼顾海珠和白云两个校区的文化一致性,同时兼顾白云校区一期和二期的协调性。

4. 命名要文字简洁,用词规范,易懂易记,底蕴浓郁,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陶冶作用,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

5. 命名要兼顾命名对象本身特点和建筑物、景色等周边环境的整体协调一致。

三、方案要求

1. 按照附件1所示,对应每个编号,标明各个建筑物、景观、路桥的名称。

2. 命名释义:简要说明命名基本思路及其名称含义。

3. 提交命名方案时须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部门(班级)、提交日期及详细联系方式(见附件2)。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宣传部登记的第一时间为准。

四、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五、征集时间

2011年9月26日~2011年11月25日

六、投稿方式

采用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

海珠校区投稿地址:行政楼602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白云校区投稿地址:各院系办公室,由各院系办公室统一送到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姜晓丽,电话:89003020,邮箱:xcb@zhku.edu.cn

七、评选方式

1. 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命名评审小组,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初评。

2. 评审小组在评选的基础上,按每条命名3个预选方案,提出推荐名单。然后在全校通过校园网、宣传橱窗等方式公示,并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 评审小组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最终方案报学校党委审定,批准使用。

八、奖项设置

命名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对方案提交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白云校区一期规划平面图.rar

2.白云校区主要建筑、景观及路桥等名称征集表.doc

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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