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有关单位:
经学校第五届体育节组委会研究,定2012年11月8日举行第五届体育节。现将秩序册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做好学生组织工作,积极参与,在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
2012 年第五届体育节秩序册
2012 年第五届体育节(海珠、白云校区)
一、大会组织委员会
主 任:易洪陶
副主任:宋亚平 朱立学 杨瑞香 姚圣梅 黄继珍(常务)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
王健敏 邓慧琳 石锐金 李一文 李金霞 李锡儒 吴家培
何军峰 陈艳欢 周遗品 周厚高 唐明勇 翁礼成 宾淑英
黄礼彬 葛孚桥 曾献尼 廖 颖
二、办事机构
秘书组组长:宋亚平
宣传组组长:唐明勇
竞赛组组长:黄继珍
后勤组组长:刘 艾
医务组组长:李 珍
保卫组组长:李志鸿
三、仲裁委员会
主 任:易洪陶
执行主任:黄继珍
委 员:宋亚平 朱立学 杨瑞香 刘英梅 饶舒扬
四、裁判员名单
(一)总裁判长:黄继珍
(二)副总裁判长:刘英梅 饶舒扬
(三)各竞赛项目裁判长
1.拔河裁判长:钟进聪、朱政
2.羽毛球裁判长:饶舒扬 罗喜强
4.团体操裁判长:胡胜昔、李尚胥
5.排球裁判长:陈发平、王建伟
6.乒乓球裁判长:林锋、辛娟娟、李文波、张利超
7.网球裁判长:吴强、隋志宇
8.4*400 米接力赛裁判长:黄继珍、刘英梅
(四)器材组:彭爱莲、李孙镇
五、主办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承办单位:体育部 学生处
附件:1.体育节入场仪式顺序
2.“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3.竞赛总规程
4.赛程安排表
5.各项目竞赛规程
开幕式程序
(11月8日星期四下午海珠校区)
(一) 14:30 各代表队在学院田径场东边直道集中
(二) 15:00 主持人宣布:学院第五届体育节开幕式开始,请运动员入场(按顺序前行入场)
(三) 15:20 主持人宣布:学校领导宣布本届体育节开幕
(四) 15:25 主持人宣布:全体起立,升国旗,奏国歌
(五) 15:30 主持人宣布:学校领导致开幕词
(六) 15:35 主持人宣布:运动员退场
(七) 15:40 学院健美操队、街舞队表演
(八) 15:50 4*100、4*400 米接力比赛开始
闭幕式程序
(12月6日星期四下午白云校区)
(一)15:30 团体操前八名决赛
(二)15: 30 各代表队在主席台前集中
(三)16:30 宣布比赛成绩
(四)16:45 颁奖仪式
(五)17:00 学院领导致闭幕词
附件1:
体育节入场仪式顺序(抽签决定)
国旗(6人)
校旗(3人)
鲜花队(60人)女
彩旗队(120人)男
1.信息学院
2.机电学院
3.农学院
4.人文社科系
5.外国语学院
6.化学化工学院
7.计算科学学院
8.生命科学学院
9.经贸学院
10.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1.园艺园林学院
12.研究生队
13.城建学院
14.艺术设计学院
15.轻工食品学院
16.管理学院
17.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注:入场时,每个代表队引导员1名、旗手1名、护旗手2名,领队1名,成2路纵队,每纵队10人,共25人。
附件2:
“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为了更好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扬团结拼搏、公正竞赛的良好风尚,使体育节在文明、团结、拼搏、奋起的气氛中顺利进行,本届体育节设立“精神文明奖”。其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参加本届体育节的各个代表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分细则
1.10分 各代表队参加开、闭幕式入场的人数:全体学生。(由团委评分)
入场式达到要求人数的100%,得10分。
入场式达到要求人数的80%,得6分。
入场式达到要求人数的60%,得3分。
入场式少于要求人数的50%,不得分。
2.10分 各系要广泛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各代表队参加所有比赛项目得10分,缺报一个项目扣5分。(由统计编排组评分)
3.15分 精神风貌。各代表队参加开、闭幕式服装要整齐、美观、精神风貌好。开幕式各单位要严格看台就坐,观看表演过程中,不得进入场地,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站起观看,以免影响别人观看。(由团委评分)
4.20 分 遵守大会纪律,严格按竞赛规程参赛,尊重裁判,听从指挥。凡出现人为事故或对裁判、大会管理人员不文明的言行。每发生一次扣10分。(由各裁判长评分)
5.15 分 各代表队组织好运动员参赛,做到不缺赛,不弃权,如遇运动员伤、病不能参赛,须向各竞赛组提交证明,由竞赛组执行批准。如无故缺席,每项扣5分。(由各裁判长评分) 。凡有违反精神文明的言行和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代表队,取消“精神文明奖”的评选资格。
6.10 分 各系要主动美化运动场,讲究公共卫生,不出现破坏运动场设施的行为。评选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7分,第四名得6分,第五名得5分,第六名得4分,第七名得3分,第八名得1分。(由团委评分)
7.10 分 各院系参与预演及开、闭幕式入场的队伍,要按时、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不按要求的,按情节给予扣分。(由大会组委评分)
8.10 分 比赛时能做好各项比赛的救护工作,啦啦队文明、活泼。不能妨碍比赛,每出现一次扣5分。(由开、闭幕式组织裁判组评分)
附则:评选工作由团委组织,以上第一条的评分由团委组织专人负责,其它各条由裁判长组织评分,最后由团委组织统计评分,组委会评定选出获奖代表队。
附件3:
竞赛总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2年11月8日在海珠、白云校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
1.海珠校区:拔河、羽毛球、4*100 米(女)接力、4*400 米(男)接力。
2.白云校区:网球、排球、乒乓球、团体操。
3.校学生会体育部组织的比赛:足球、篮球。
三、参加办法
1.各学院组团参赛,代表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工作人员2名。
2.每单位每项只可报一队,每人限报两个项目,两个校区的学生可以交叉参赛,但交通自理,报名人数和男女运动员数见各单项具体比赛方法。
3.各项目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进行报名。
四、 参赛资格
1.各院系在校学生。
2.持学生证参赛。(参赛资格由比赛双方互审)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常参加锻炼,符合竞赛规程规定者。
五、竞赛办法
1.各单项竞赛办法,分别由各单项规程规定。
2.各单项竞赛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编排。
3.凡报名参赛的单位少于5个时,该项目比赛取消。
4.比赛均采用国际通用竞赛规则,部分项目将制定特殊规定。
5.运动员需提前30分钟到竞赛场地检录。
6.不按时参加比赛的队伍,判弃权,对方胜。
六、计分方法
1.各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 计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两个校区的各项目比赛均录取前八名。
2.两个校区均设团体总分设前八名。比赛项目的得分和校学生会所组织的比赛成绩的总和计算。
3.得分相等以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次列前。
4.大会评选“精神文明奖”八名。
八、报名方法
各参赛院系的报名表必须电子版及打印版,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体育部。
九、报名时间
采取统一集中报名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
由大会统一委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在大会筹委会。
附件4:
海珠校区赛程安排表
时 间 项 目 场 地
11月8日 4*400 米接力(15:30) 田径场
11月12~14、16日 羽毛球(16:30) 羽毛球场
11月21~23日 拔河(16:30) 篮球场
白云校区赛程安排表
时 间 项 目 场 地
11月12、13日 网球(16:00) 网球场
11月12日开始 排球(16:00) 排球场
11月22、23日 乒乓球(16:00) 1、2 栋夹空层
11月29日、12月6日 团体操(14:00、15:30) 网球场
注:白云校区周四下午的比赛是 14:00 开始。
附件5:
体育节各项竞赛规程
一、拔河(海珠)
1.竞赛项目:男女混合制拔河比赛(7 男、5 女)
2.比赛日期和地点:见赛程安排表。
3.参赛单位:以院系为单位,各院系限报 1 队。
4.竞赛办法
1)每场比赛方法采用三局两胜制。
2)第一局必须事先抽签来决定场地,第二局场地交换。第三局比赛时,按照抽签决定场地。
3)比赛采用河界为4米,即:场地上画3条平行的短线,间隔2米,居中的为中线,两边的为界;拔河绳中间系上一根红带子作为标志带,下面悬挂一重物垂直于中线。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后,双方队员站好位置,拿起拔河绳,拉直做好准备。此时标志带应垂直于中线。待裁判员鸣哨后,双方各自一齐用力拉绳,把标志带拉过本队河界的队为胜方。时间限时为1分30秒;如果限时已到, 则由主裁判根据中线离河界远近判胜负, 近者为胜。
4)无故弃权、罢赛的将在团体总分中扣20分。
5)整个比赛轮次安排见总规程(见附件1)
5.参赛队伍
A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A2 人文社科系, A3 轻工食品学院, A4 机电学院.
B1 外国语学院, B2 生命科学学院, B3 管理学院, B4 信息学院.
C1 艺术设计学院, C2 农学院, C3 城建学院, C4 化学化工学院.
D1 园艺园林学院, D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D3 计算科学学院, D4 经贸学院.
二、羽毛球接力赛(海珠)
1.竞赛项目
男、女子混合比赛
2.竞赛时间和地点
见赛程安排表
3.参加单位
以院系为单位
4.竞赛办法
1)赛制见总规程。
2)全队总人数限5人。3名男队员,2名女队员。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为 11 分制,先到 11 分者为获胜一局,获胜两局的队伍获得比赛胜利。
3)比赛方法:发球和选边比赛开始时,发球队员站在发球区,其他运动员纵队站在底线外,每个运动员每次只能触球一次,无论发球还是接球,球必须落在发球线后,以单打场地为准。
得分队发球。
4)场地器材: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场地和网高。
5)决定名次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以相互间比赛胜负而定。
6)赛制在报名后,另定。
5.参赛队伍
信息学院、机电学院、农学院、文社科系、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贸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城建学院、轻工食品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队
三、4*100(女)、4*400(男)米接力(海珠校区)
1.各院系报一队,两男两女。(女跑一、三棒,男跑二、四棒)
2.参赛队伍
女子组4X100米接力预决赛 16队 共3组
第一组
组号\道次 2 3 4 5
单位 化工 艺林 计科 机电
第二组
组号\道次 2 3 4 5
单位 轻工 人文 生科 城建
第三组
组号\道次 2 3 4 5
单位 艺设 计机 管院 环境
第四组
组号\道次 2 3 4 5
单位 经贸 外语 信院 农学
男子组4X400米接力预决赛 16队 共3组
第一组
组号\道次 1 2 3 4 5 6
单位 生科 化工 农学 艺设 轻工 艺林
第二组
组号\道次 1 2 3 4 5
单位 管院 机电 信院 经贸 计机
第三组
组号\道次 1 2 3 4 5
单位 环境 计科 城建 外语 人文
四、趣味乒乓球接力比赛(白云校区)
1.参加办法:各院系报 1 队(5 男 5 女)自备球拍。
2.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见赛程安排表。
地点:白云新校区
3.比赛规则:距起点 20 米的终点处放置雪糕筒,作为比赛场地。比赛采用接力计时形式。比赛开始时,第一个队员单手持球拍连续不断弹乒乓球从起点出发,以最快速度跑至终点绕终点标志物返回至起点,把球拍和球交给下一个队员。按以上的要求所有运动员跑完后,用时少者胜。途中非持拍手不能接触球拍和球,非持拍手接触球拍和球或丢球时,该队员回到起点重新出发。运动员出发顺序由该队自行确定,比赛开始后不得变换。
4.参赛队伍
A1 管理学院、A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A3 城建学院、A4 农学院
A5 化学化工学院、A6 人文社科系、A7 信息学院、A8 园艺园林学院
B1 生命科学学院、 B2 经贸学院、 B3 轻工食品学院、 B4 计算科学学院、
B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B6 外国语学院、B7 机电学院
五、排球(白云校区)
(一)比赛日期:11月12日开始
(二)报名
以学院(直属系)为单位组队,各队报领队(注明联系电话和院系年级)教练各一人,队员12人。报名表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交体育部办公室。
(三)比赛时间
每周一至五下午15:50开始,周四下午2:00开始。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比赛地点
学校排球场(白云校区)。
(五)比赛办法
1.参赛资格: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各学院学生不能跨院系报名参加比赛。
2.参赛办法:每一个院系每一支队伍必须至少有2名女生、至少1名大一学生在场上比赛。
(六)竞赛办法
双轮淘汰制,三局两胜,前两局21分,后一句15分。
(七)录取名次
录取名次:根据所有参赛队比赛结果排列出名次,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八)规则、用球、场地、服装
1.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比赛规则。
2.比赛用球:上课用长虹牌硬式排球。
3.比赛场地:均采用硬式排球比赛场地。
4.本次比赛不设自由人。
5.服装:上场队员必须穿有号码的统一比赛服。
6.网的高度统一采用2.35米。
(九)裁判长:陈发平 仲裁委员:陈发平,王建伟
(十)仲裁及裁判员都由排球专修班、院队部分成员担任。
(十一)无故弃权、罢赛的将在团体总分中扣20分
(十二)若遇雨等特殊情况不能比赛,则当日比赛顺延至次日进行,后面阶段的比赛按比赛日程顺延。
(十三)比赛中如因雨等情况终止比赛则双方各得1.5积分,如出现因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终止比赛,则违反方成绩以0分计的办法积分。
(十四)为防止有些队请外援的情况发生,参加比赛的队员需带上各自的学生证。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体育部。
(十七)参赛队伍:
A1 园艺园林学院-外国语学院,A2轻工食品学院-信息学院
A3 农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A4人文社科系-机电学院
B1 计算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B2 城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B3 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B4经贸学院(轮空)
六、趣味网球(白云校区)
每队 6 人,三男三女。
(一)活动名称、方法及规则
1.网球接球接力比赛
A、比赛活动方法及规则介绍:比赛法则是5个同学站成一排,在标志线处距离6米放一个球框,把球框用带子绑在另外一个同学的后腰上,然后每个同学轮流每次只能把一个网球掷地弹起,负责接球的同学背对掷球的同学接球,比赛规定时间为3分钟,得一个球为一分,以分数多者胜出。难度来源于身体协调性、应变能力。该比赛是一种能充分激发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的活动。
b、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是以时间和得分多者为最主要的计分标准,还根据比赛的纪律、精神面貌、是否准时到场、拉拉队的表现等方面选出一支最佳组织队伍。
(2)6人纵队站立,掷球者和接球者越过所规定的标志线为犯规,则取消该次的得分。
(3)比赛成绩以最后一个人过线的时间计。
(4)在比赛进行中,在赛场内只能有7人,其他参赛队伍不能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意破坏比赛秩序的参赛单位,未能按时参赛的队伍等裁判员有权取消该单位的参赛资格。
(5)在比赛过程中必须服从裁判安排,不得出现辱骂裁判的行为出现。
2.网球击准比赛
A、比赛活动方法及规则介绍:参赛人员轮流在规定标志线后连续用网球拍把网球击球,如果能把一球送在球框里得一分,按分数高低得出名次。难度来源于身体协调性、击球准确能力。该比赛是一种能充分激发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的活动。
B、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是以得分多者为最主要的计分标准,还根据比赛的纪律、精神面貌、是否准时到场、拉拉队的表现等方面选出一支最佳组织队伍。
(2)6人纵队站立,击球者越过所规定的标志线为犯规,并取消该次的得分。
(3)在比赛进行中,在赛场内只能有6人,其他参赛队伍不能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意破坏比赛秩序的参赛单位,未能按时参赛的队伍等裁判员有权取消该单位的参赛资格。
(4)在比赛过程中必须服从裁判安排,不得出现辱骂裁判的行为出现。
(二)裁判
A、裁判职责和受理申诉
1.裁判长对比赛全面负责。
2.临场裁判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球场及其周围。裁判员应向裁判长负责。
3.临场裁判员对其所分管职责内的事实的宣判是最后的裁决。
B、裁判员应做到:
1.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报“违例”或“重发球”等;
2.对申诉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3.使运动员和观众能随时了解比赛的进程;
4.在缺少临场裁判员时,对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5.在临场裁判员未能看清时,执行该职责或判“重发球” ;
6.将所有与规则有关的争议提交裁判长(类似的申诉,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比赛结尾,则应在离开赛场前提出)
(三)参赛队伍
A1 外国语学院,A2人文社科系,A3经贸学院
B1 计算科学学院,B2农学院,B3信息学院
C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C2化学化工学院,C3生命科学学院
D1 城建学院,D2轻工食品学院,D3机电学院
E1 管理学院,E2园艺园林学院,E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七、团体操比赛规程(白云校区)
第一条 竞赛性质及项目
1.竞赛性质:本次团体操比赛分为入围赛和决赛两类。
2.竞赛项目:集体表演赛
第二条 参赛运动员资格
1.比赛不分年龄、性别
2.各院系在校学生均可
第三条 运动员着装与仪容
1.运动员必须穿着运动鞋袜,服装应协调或一致;
2.服装上可有装饰(如花边、亮片等,但不得有悬垂物),比赛进行中不得换衣、脱衣。运动员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和手表(发带、发卡除外)
第四条 比赛顺序
1.抽签时间:比赛抽签另定
1.1 入围赛抽签:在赛前领队会上进行抽签,决定入围赛顺序。
1.2 前八名决赛顺序:入围赛结束后,按照录取名次由后至前排列,决定前八名决赛顺序。
2.抽签办法:由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在竞赛部门监督下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可由组委会的竞赛部门代行抽签。按签号大小顺序排列,即为出场顺序。
第五条 竞赛内容及时间
1.内容:积极健康,主题鲜明,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适合于广场表演的集体演出(至少使用器械拉拉带12*8拍),不得少于5次队形变化
2.时间:成套动作时间为330"-5。(包括上下场)
第六条 参赛人数
各代表队的参赛人数,院系总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在80人-100人之间,总人数在200人以下不得少于80人
第七条 比赛音乐
参赛队必须自备比赛音乐,于比赛前一周上交并注明播放要求、代表队队名,项目名称
第八条 竞赛程序与计分方法
1.竞赛程序:入围赛、决赛
所有代表队均需参加入围赛,取前8名,获得前5名的代表队参加校运会开幕式决赛。
2.计分方法:
2.1 单项分计算:评分裁判员打出的得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单项得分,最后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时,以该组最高评分高者列前;再相等以第二评分高者列前;再相等,名次并列。
2.2 团体总分计算:进入决赛的队伍,入围赛得分不带入决赛,只决定出场顺序,决赛得分高者决定名次,并作为校运会集体项目给与双倍积分
第九条 评分方法及标准
1.评分方法:比赛采用不公开示分的方法,总分为10分,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0.05分,参赛队的得分精确到0.1分。
2.评分标准:
2.1 评分裁判员分根据以下五个方面给与综合评分
2.2 现场表现评分:服装、精神面貌(1分)
2.3 动作质量评分:幅度,力度(3分)
2.4 演练水平评分:配合,整齐度(3分)
2.5 规定内容评分:队形变化(1分)
2.6 特色、编排情况评分:创造及音乐,动作设计与选择(2分)
3.其它错误扣分:时间不足或超过时,每多于或少于5秒扣0.01分,
人数不足时,每少1人扣0.05分,累计扣除。 (在最后得分中扣除)
4.裁判长加分: 裁判长根据现场情况可酌情予以加分, 加分权限0.5分。
第十条 处罚
在比赛中或比赛前后,如出现参赛队无故弃权、罢赛、罢奖及不服裁决的行为,经竞赛部门多数人同意,将取消该参赛队参加精神文明运动队的评选资格。
注:以上规则仅针对于本次学生团体操比赛特别制定,最终解释权属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体育部,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修改或补充。
八、参赛队伍
1、农学院, 2、外国语学院, 3、计算科学学院, 4、人文社科系,
5、轻工食品学院, 6、管理学院, 7、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8、化学化工学院, 9、城建学院, 10、机电学院, 11、经贸学院,
12、信息学院, 1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4、生命科学学院,
15、园艺园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