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单位:
经党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原“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更名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为方便工作,现刻制“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印章壹枚。自发文之日起,该印章由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管理使用,原印章自然废止。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2 年 11 月 12 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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