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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3 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10:20:05      作者:外事处   发稿排行榜 

2013年我校选拔交换生赴台湾静宜大学交流学习的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与台湾静宜大学签订的交流协议,我校拟于2013~2014学年上学期选派在校本科生赴台湾静宜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约5个月)的交流学习。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交流专业及人数

专业: 我校与静宜大学相同或相似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静宜大学本科专业详见附件《静宜大学研修生及交流生申请资讯》

人数: 8名,包括2名免学费交换生和6名自费交换生。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1.以自愿申请与择优选拔相结合为原则;

2.相关专业2010级和2011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3.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身心健康;

4.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免学费交换生须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

5. 获得过国家和学校等各级奖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13年4月9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处(各院系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2. 学生处组织面试,4月16日前确定8名推荐人选(2名免学费交换生和6名自费交换生);

3. 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后提交相关材料。

四、相关费用

1.交换生按我校在校生学费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免交我校一学期的住宿费;

2.免学费交换生可免交静宜大学的学费,但需自理往返交通费、签证费、保险费、教材费及在台湾期间食宿费等共约9000-10000元人民币。

3.自费交换生需缴纳静宜大学一学期的学费约12000元人民币,同时自理往返交通费、签证费、保险费、教材费及在台湾期间食宿费等共约9000-10000元人民币。

交换生赴台前须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签订有关协议,并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待其在对方学校完成学业如期返回我校后返还,不计息;若没有完成对方学校学业,或有违反所在地法律法规、对方学校校纪校规记录,则罚没保证金并上缴我校财务。

五、学生申请所需材料

1.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赴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申请表;

2. 二级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3. 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六、课程学习方案

为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交换生所属二级学院应对照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选课;交换生应尽量选修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交换生赴台前应将所选课程报所在院系、教务处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交换生赴台后课程如有调整,需及时报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并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交换生所修读课程的学分和成绩,应于交流学习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对方学校密封寄至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新学期开学后,学生到院系办公室和教务处办理转学分手续。顺利完成交流学习任务的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赴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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