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把“四风”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自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校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对在作风方面存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具体工作中实践好、把握好、使用好相关政策法规,学校纪委推出系列报道,通过体验式案例学习,不断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以下案例是中纪委通报的部分相关典型案例:
1、2012年4月,在塔里木大学宿舍管理区无线网络信号覆盖项目施工中,学生工作部(处)宿舍管理科科长王黎炜,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方索要价值3500元三星手机一部。塔里木大学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台州市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原书记叶鲍荣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叶鲍荣采取将应收款项留存他处、收款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409万余元,使用部分“小金库”款项发放福利补贴、滥发奖金实物和公款旅游、吃喝,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给予叶鲍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款项。
3、2013年8月,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巴里巴盖乡寄宿制学校校长巴哈•汗加尔,安排学校工会组织42名教职工旅游,费用共计68678元,其中个人承担42000元,剩余26678元从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2015年5月12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其木格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该幼儿园从2013年9月起未经批准将原有每学期预收伙食费1500元上调为每学期1800元,分三次从幼儿伙食费中支出56244元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给予其木格党内警告处分。
5、南雄市全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光祥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2007年至2013年,邓光祥在参与韶赣高速公路古市段征地工作以及全安镇征地工作中,作为征地工作小组成员及征地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构征地事实,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从中分得22186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紫金县蓝塘镇双兴村挪用涉农资金问题。2011年以来,该村将农田复垦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万元套取出来,用于发放村干部春节补助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党员会议补助、村委会日常开支等;将生猪管理费15640元收取后未入村委财务账,直接用于解决计生检查、选举经费不足问题。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杜果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德庆县马圩镇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该镇与德庆县某公司以虚构合同方式,套取省繁育无病毒种苗科技项目经费30万元。马圩镇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时任该镇党委书记李水亮(现任德庆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款全部收缴国库。
8、陆丰市甲东镇可湖村违规出租集体物业等问题。2008年以来,该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违规出租集体鱼塘、集体荒地,超越权限非法出卖海砂获利6.8万元。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鑫负直接责任,被开除党籍,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违规所得被收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