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制定教育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的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随着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科技、教育、人才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面对国际竞争、国内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制定实施国家教育战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重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