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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仲恺《农民解放的方法》演讲解读

发布时间:2012-11-01 11:51:28      作者:廖仲恺何香凝纪念馆 刘斌   发稿排行榜 

一、《农民解放的方法》蕴含的信息

1924年8月,广东省长廖仲恺专程前往香山县,在该县第九区大黄圃农民代表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农民解放的方法》的演讲,号召农民组织农民协会来实现自我解放。这篇演讲集中反映了廖仲恺对农民运动的认识和态度。

廖仲恺首先说明为何要成立农民协会。他向听众解释要完全依靠政府来解救农民很困难,因为“我虽然做省长,但是手上带兵不多。广东虽是兵多,不过只是兵多也无用的,命令不行的,一定要有人民做后盾,才能使兵听人民的命令,才能解救你们。”所以,农民先要自救,才能得到政府的帮助。

“什么才是自救的方法呢?我告诉你们:要免除痛苦,就先要自己预备力量、储蓄力量;好象要自卫,先要有刀枪一样。这力量是经那里来的呢?怎样去预备呢?他是从有组织、有团结来的”。廖仲恺以工会、商会为例说明只有团结才有力量,他说:“现在,商人的组织有了,力量大了,政府也不能不帮助他,要取消什么捐税便可以取消了,这就是因为他有了商会。工人,近来也有了组织了,力量大了,政府也不能不乐于帮助他,要什么就可以办到什么了,这就是因为他有工会,因为有了组织才有力量。”他劝告农民,“你们自己有了力量,政府来帮助你们才可以易于成功。现在还没有组织的,只是你们农民,所以你们最没有力量,最痛苦,最受人家压迫……人们要自己起来组织一个真正的农民协会。这个农民协会,就是我拿来救你们的救生圈。”

廖仲恺进而解释成立农民协会的好处。“如果农民协会能够今天组织成了,我明天便可以解救你们出来。否则,虽有贤者也无可如何了……有了这个农会,那就你们一切痛苦都可以拿团体的力量直接去同县长、省长、大元帅交涉了,解决了,不必间接几十重,受人家欺骗愚弄了”。并且,“好象水灾、虫害几件事,如果有了农民协会就可以设法统一救济,全盘计划过,由总会和政府合力来治河捉虫了。”

这是一篇饶有趣味的演说。演说的主旨是动员农民自发组织农民协会,以团体的力量去反抗压迫,改变自身的处境。压迫者为何人?农民协会的斗争对象为何人?廖仲恺并未明确点出,但从他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压迫者之一是“间接几十重”“欺骗愚弄”农民的士绅阶层。士绅阶层居于县政府与乡村居民之间,一方面代农民出面向县政府表达乡村居民的诉求,一方面协助县政府处理诸如征收税捐等差事,并担负组织民团、领导地方公益事业等公共事务。由于其掌控着乡村权力,他们得以借机以种种名目盘剥压迫农民。此外,剥削压迫农民的另一群体是地主,地主阶层与士绅阶层并不完全重合,廖仲恺在演说虽未直接提及地主,但毫无疑问地主也是农民协会的斗争对象之一。

非常有意思的是,在廖仲恺的表述中,农民与政府之间存在着一种既合作又对抗的奇特关系。一方面,政府处于农民协会提倡者和保护者的角色,政府依法保障农协的存在,派兵维护地方治安,协助农会治理虫灾、水灾,与农协合作解救农民。另一方面,廖仲恺又告诉农民可以用农会的力量去同各级政府交涉,督促政府维护自身利益。他告诉农民,有了农会,就可以“拿团体的力量直接去同县长、省长、大元帅交涉”农民的“一切痛苦”。他还举商会、工会的例子暗示他们,只要有组织,以团体的力量向政府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那么政府也将主动或者被动地维护农民的利益,甚至“要取消什么捐税便可以取消了”。在这篇演说中,廖仲恺提倡的官民关系非同传统官父民子式的关系,而是在合作之中隐含博弈甚至对抗的关系。廖仲恺的这番表述和他的广东省长身份之间似乎存在矛盾,当政者教导民众结成团体与自己领导下的政府博弈,貌似不合情理。但是,如果联系到廖仲恺更重要的另一重身份——国民革命者,就可以理解他的行为了。廖仲恺是国民党内最激进的国民革命者和工农运动领袖,发起农民运动是国民革命的重要内容,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他讲这番话就再正常不过了。

从廖仲恺的演讲可以发现一个重要信息,即国民党在领导广东农民运动时存在革命党与执政党的身份冲突。作为国民革命党,其政策必须能够反映农民阶级当前的利益要求,其领导下的政府必须保护农民的利益,以获取农民阶级的支持,动员农民参加国民革命。但与此相矛盾的是,农民阶级的痛苦相当部分来自于政府、军队等征收的苛捐杂税,因而政府自身也是农民运动的斗争对象之一。在面对地主阶级和士绅阶层时,国民党和广东政府显得自我矛盾,既将它们列为农民运动的主要斗争目标,但为保持政权稳定,又没有决心和能力通过行政手段解除士绅和地主对乡村的控制,只能号召农民通过组织农民协会来绕过士绅阶层的操控。廖仲恺参与国民党农民运动政策的制订,对政策制订的背后考量有相当了解,循着这篇演说的提示去理解北伐前广东农民运动的发展态势,我们可以发现在革命与反革命的视域之外有着更复杂的历史场景。

二、渐进式农民运动路线

国民党的农民运动是在国民革命的旗帜下进行的。1924年,国民党在广州召开一大,改造成群众性的国民革命党,将发展国民运动作为党的重要任务。“国民革命”一词由孙中山最先提出,意谓革命不再是英雄的革命,国民全体均负有革命的责任。但孙中山的“国民革命”概念模糊,陈独秀用列宁的“民族革命”理论加以改造,使之内涵具体化。列宁认为,在落后国家和殖民地国家,“任何民族运动都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因为落后国家的主要居民群众是农民,而农民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系的体现者”。陈独秀在《造国论》中提出其“国民革命”的概念认为,“要组织真正的国民军”以“创造真正的中华民国”,这个国民军“应该由全国被压迫的各阶级爱国者而不为私利私图的有力分子集合起来号召全国各阶级觉悟的大群众组织而成”,革命应该是“两个阶级(按,指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联合的国民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改组后国民党举起的国民革命大旗,其名称虽然为孙中山所创造,但是内核却已注入了列宁“民族革命”理论。根据民族革命理论,中国是落后的农业国,农民是国民革命(民族革命)的最重要参与者之一,革命者必须充分支持农民运动,引导农民参与革命。因此,“一大”后国民党在中央首次设立农民部,着手筹划在全国发起农民运动。

广东是国民党执政的唯一省份,在推动广东农民运动时国民党面临着一个特殊问题,它既是革命党又是执政党,而这两重身份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紧张和冲突。国民革命是自下而上的群众性革命运动,它以群众的阶级意识和民族意识觉醒为基础。作为革命党,为唤起农民阶级参与国民革命,国民党必须代表他们的利益要求,推动农民运动发展,进行社会革命,把农村政权由士绅手中转移到农民手中。然而,客观环境决定了国民党在推动农民运动发展时要慎之又慎。广东乡村的统治阶级具有强大的武力和经济实力,并在国民党及政府和军队中拥有支持者。作为执政地位并不牢固的执政党,为了稳定政权,国民党必须让农民运动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以免激起士绅和地主阶级的迅速发弹而危及革命政府的安全。因此,在发起广东农民运动时,国民党制定了温和的渐进式推进策略,主要表现为:

1、以和平收买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方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国民党“一大”宣言提出耕者有其田,“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植荒徼,以均地方”,实现方法是“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这种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是由胡汉民、汪精卫、廖仲恺、鲍罗廷组成的委员会制定的,在当时广东的政治、财政状况下不具备可操作性,至多只能作为统一全国后的土地改革方案。该方案虽然依据的是孙中山一贯主张的征收地价税的“平均地权”方法,但也反映出国民党领导层不愿意在尚未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直接触动士绅和地主利益的意图。鲍罗廷称当他“试图以更现实更具体的形式提出土地问题时”,他“第一次遭到了孙(中山)本人的反对”,孙中山强调土地改革是必要的,但即便颁布法令政府也无法贯彻执行,如果没有先把农民组织起来,豪绅会勾结军阀并且发动农民起来反对政府。

2、在全省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凝聚农民阶级力量,逐步地掌握农村政权,实现农民运动目标。孙中山认为,推进农民运动唯一合适的途径是,“在整个广东建立农民协会,从而建立反对地主的强大工具”,在组织农民协会的形势下,“进行任何反对地主的宣传都是策略性的错误,因为那样做会使地主在农民之前组织起来”。广东省长廖仲恺与孙中山的观点一样,认为“在组织农民协会时期不应进行任何公开反对地主的宣传”,他以广宁农会与地主的冲突为例子说明,不但政府官员站在豪绅一边,豪绅们还把一部分农民吸引到自己一边,政府要派遣相当数量的军队才能平息暴乱。1924年7月,孙中山在对农民党员联欢会训词时强调,“回去乡村之后,第一步奋斗的功夫,是要大家联络,结成真团体。大家做到第一步的工夫,有了好团体之后,才可以做第二步的工夫。第二步的工夫是甚么呢?就是为农民争利益。但是第一步工夫,如果没有做好,决不能够乱说,就要做第二步工夫”,“如果先不联络团体,便要去争利益,就象俗话说未学行先学走,一定是有祸害的,以后田主、商人等,更要压制你们”。为了发动农民组织农民协会,大元帅大本营颁布了农民协会组织章程,广东省长训令各县长保护农民协会,在广州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农民运动干部。

3、强调农民运动的国民革命属性,引导广东农民运动从单纯反对地主士绅转向同时反对帝国主义。1924年七、八月间,廖仲恺在第一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作题为《农民运动所当注意之要点》的演说,把中国农民贫穷的根源归结为帝国主义的侵略,认为“今日之农民运动,其根本原因为国际问题,国民革命问题,非只为对付地主之内部问题”,并劝告讲习所学员“此后再三注意”。国民党“一大”后,南海、顺德、广宁、花县等地陆续成立农民协会和农团军,它们把注意力集中在阶级斗争上,成立甫初就进行了减租、拒交捐税等斗争,与地主、民团爆发了激烈的冲突,部分地方官员站到士绅地主一边,革命政府需要动用很多的军队才能平定局部的动乱,影响到政府在全省的军事部署和政治统治。这是廖仲恺演说的背景。因此,他在演说中强调农民运动根本原因为国际问题,是希望农讲所学员引导农民把斗争目标从纯粹的阶级斗争转移到国民革命上,缓和农村的阶级斗争,有助于国民党进行统一广东和全国的斗争。

三、农民斗争中的党政立场

按照国民党中央设计的渐进式农民运动路线,农会应该在力量强大之后再向地主、士绅提出利益要求,这样才能确保农民运动取得胜利。然而,被运动起来后的农民不可能完全遵循国民党领袖设计的理性路线前行,不少农会成立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开展了斗争。中共广东区委在《广东农民运动报告》中称,“许多农民协会成立的动机,在夺取乡村政权,所以农会成立,马上就同民团冲突”。

农会的斗争,在政治方面主要是“同民团争斗,反抗土豪劣绅,同土匪争斗,同防军的纠纷,同贪官污吏争斗”。经济方面主要是“反抗苛捐,业佃纠纷,借贷问题,土地问题,争公款,减租运动”。经济方面的斗争最多的是减租抗捐运动。各地还将矛头指向了政府税收征收机关及捐税承包商,清远、阳江爆发了抵抗糖捐运动,一些地方还发生了反对煤油专卖的暴动。东莞霄边、锦夏等乡农民,成功抵制了虎门要塞司令廖湘芸和联团抽收的三十余种苛捐。

农民的斗争遭到了民团和地主武装的镇压。民团是“农民在政治上所受痛苦最残酷,最切肤,而且为农民运动之最大障碍”。民团的兴盛始于晚清,各地为保卫地方安全,陆续由民间筹资兴办民团。民团名义上是地方公共自卫组织,但实际上大都操纵在士绅地主手中,成为他们压榨农民、牟取私利的工具。以香山县为例,“劣绅沙棍假借自筹自卫之名,行其侵蚀压制之实”,私擅抽收捕费每年达六十余万元,“除各自卫团长、短兵吞饷而外,悉为自卫局长朋分净尽”。农民协会成员脱离民团,拒绝向民团缴纳捐税,触犯了办理民团的士绅的利益,因而首先遭到了来自民团的镇压,广东农民运动开始“不过两三个月的时期,便看见民团摧残农会之事件发生”。由于士绅与地主利益相关,在农民的减租斗争中,民团也大都站到了地主一方,与农会为敌。

除民团外,一些地方的地主也相互联络,组织团体对抗农会。广宁县第一、二、五、六、七、八区的地主成立“业主维持会”,联合应对农民的减租要求,并招收武装,购买枪弹,准备以武力压制农民协会的斗争。

随着农民运动的发展壮大,“反动势力亦与时增加,农村中冲突事件,到处皆有。广宁、花县、东莞、宝安、顺德、番禺诸县,尤为剧烈”。据阮啸仙在1926年全省农民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统计,农民协会与民团、地主、土匪、土豪劣绅的冲突影响较大的就达20余起。1926年5月以后,“各地反动势力,在此两三月来,最为高涨”,“农村中流血惨事,几无地无之”。

面对农村中的阶级冲突,国民党中央、省政府、县政府、军队,因宗旨立场不同,态度分化明显。大体来说,国民党中央、广东革命政府、左派及中共影响下的军队对农民运动的态度较积极,而各县县长及落后的军队则常被视为民团、地主的帮凶,甚至与农会武装发生直接冲突。各方态度分述如下:

(1)国民党中央和广东革命政府的态度

国民党中央和革命政府的态度在广东统一前后有所变化,统一前抱积极的态度,而统一后则有所顾虑。

1924年,革命政府两次发布宣言支持农民运动。在第一次宣言中,谴责“乡绅之把持乡政,为富不仁者之重利盘剥,贪官污吏之横征暴敛,盗贼土匪之焚杀掳掠”,赋予农民协会从乡绅手中接管乡村政权的权利。同年,针对“豪绅仇视摧残”农会、捣掠会所,“地方官吏及驻防军警,有时亦竟漠无所视,甚至有与劣绅土豪互相勾连,戕贼农民因缘为利以自肥”的现象,又发出第二次宣言,警告“服务于政府之军人官吏”须“遵奉党纲保卫农民利益”,否则“褫夺官职,永不叙用”。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长多由国民党左派或者共产党员担任,派往各地组织农民运动的农民部特派员如澎湃、阮啸仙等人均为共产党员,因此,在各地出现民团、地主武装攻击农会时,农民部能够代表农民利益,请求政府派遣军队保护农民。在广宁、高要农民斗争中,革命政府均派兵攻打地主武装。

但另一方面,由于执政地位不牢,政府工作重心放在统一广东和全国的军事斗争上,以维持政权稳定为第一目标,没有决心贯彻自己颁布的农民运动政策,改善农民的经济状况,帮助农民协会从士绅地主手中抢夺乡村政权。国民党中央和广东革命政府并未为减轻农民负担采取实质性举措,没有颁布法令或采取行政措施逼迫士绅地主减免租捐。农民斗争最大的敌人是民团,革命政府在对农民的第一次宣言中赋予农会解除民团武装的权力,国民党省党部第一次代表大会提案中也曾提出“应由本党政府命令取消民团”,但事实上,国民党及革命政府不但没有决心取消民团,反而为筹购械费用而允许民团向广东兵工厂购买武器。中共四大《对于农民运动之决议案》批评“国民党领袖们”,“只想利用农民,并不实际保障农民的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国民党在军事区域里要农民赞助自己,他们组织农民协会,要求农民为民族解放运动而牺牲,可是他们并不强逼大地主对农民让步,而且不去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甚至于军人或土豪鱼肉农民危害他们的生活的时候,国民党领袖们都不能帮助农民。”

(2)县政府态度

在历次农民斗争中,各县县长的态度最受诟病。国民党省党部第一次代表大会有提案称:“农民在政治上所受痛苦,除了民团之外,就是本党政府治下之驻防军队与地方官吏”,他们“不奉行本党党纲,不遵守本党纪律,到处都是勾结土匪、劣绅,以压迫农民,摧残农会,本党农民运动所得之结果,几乎为若辈摧陷殆尽”。提案人显然为农运工作者,因而不免带有感情色彩,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在地主、民团攻击农民协会时,各县县长基本都没有站在农民一边,履行其保护农民协会的职责。主要原因是:多数县长是“在1925年8月24日发生主要政变以前由在广东掌握政权的各派军阀安插的”,有的甚至从清朝起就开始担任县知事,“就其意识形态和社会地位来说是站在豪绅一边的”。“廖案”后,左派掌握政权,为了维持地方政权稳定,仍然保留了多数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县长。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士绅、地主力量强大,为维持统治,县级政府不敢公开支持农民斗争。

1926年“中山舰”事件后,国民党中央对农民运动的态度变得更加消沉,各县政府因而变本加厉。罗绮园注意到,“现在各县的县长,没有一个没有一天不攻击农会,与从前的情形很不同了;从前各县县长虽然不帮助农会,但也没有名目张胆的攻击农会。现在他们是很显著的向农会进攻,并且各县一致,好似他们曾经在一块儿开过大会,彼此约定好了要取一致的政略一样”。

(3)军队的态度

军队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受国民党左派和中共党员影响的军队,如黄埔学生军及后来的党军、大元帅府铁甲车队等,另一部分是占绝大多数的粤军、湘军等其他军队。前者能够积极支持农民斗争,后者对农民运动持消极态度,部分粤军军官甚至兼任民团团长,直接参与镇压农会斗争。鲍罗廷批评粤军总司令许崇智“一会儿在暗地里同农会作对,一会儿公开反对农会”,“在广东农民与豪绅之间发生的战争中,他和他的军队始终站在豪绅一边”。继许崇智之后担任广东省军事部部长的李济深对农民斗争同样持消极态度,1926年广州附近的民团袭击农会,烧毁了12个村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派军队镇压民团,李济深以不知道谁对谁错为由拒绝执行。中共广东区委对李济深对待农民运动的态度相当不满,在政治报告中指责他“所说的话完全是代表地主的”,“关于农民的事他的态度比任何人坚决”。被视为最落后的粤军李福林军,更是在其驻扎地番禺、南海、顺德等县多次攻击农会。军队上层消极对待农民运动意在换取士绅地主政治上的支持,鲍罗廷指出许崇智是“试图通过反对农会,通过他的军队援助豪绅”来建立他与豪绅之间的联系,李福林则本来就是同农村、豪绅结合在一起。军队中下层厌恶农民运动,主要是因为农民协会同土豪劣绅、民团、地主的斗争给他们带来了额外的负担,还有部分防军“不大理农会,有时还很恨农会”,是因为“防军抽捐时,农会往往指示农民起来反抗他的缘故”。

四、停止还是继续:农民运动的两难抉择

1925年底1926年初,国民革命军统一东江流域、南路地区,国民党第一次在广东全省执政。按理说,这是农民运动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形势。但是,就在这种背景下,国民党中央对农民运动的态度却开始发生改变。“国民党左派在广东统一后,满足了他们自己的利益,生出忽视农民运动的倾向,国民党右派因为农民运动同他们的实际利益冲突,仇视农会,散布种种谣言影响国民党左派对于农民运动在动摇的状态中”。1926年3月20日“中山舰事件”发生后,国民党中派掌握了政权,中共广东区委发现,“国民党领袖对于工农运动的态度变坏了。就是所谓左派的领袖也是如此”。

国民党左派和中派的态度为何发生这种变化?主要原因是统一后国民党认为广东农民运动对其巩固统治的价值降低,不利因素却凸显出来。广东区委指出,“因国民政府既已统一广东,正从事筹备北伐,所以只需要湖南、江西各省北伐道上的农运,不再将要广东方面的农运来使农民帮助,当然要讨厌农运”。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激烈的农民斗争则被国民党视为动摇统治的不利因素。一方面,农民为争取自身利益与地主、士绅进行的斗争动摇了地方秩序,迫使政府投入军队稳定局势,会分散政府军事力量。另一方面,农民斗争的矛头也指向了政府,农会提出的废除苛捐杂税、惩办贪官污吏等要求,在执政者看来不免有挑战政府权威的意味,而且实际上也不可能办到。为筹措北伐军费,国民政府非但不能减免捐税,反而需要以发行债券等方式开拓收入来源,这些新增的负担最终也落到农民头上。农民的利益与国民党的需求之间出现了分歧,国民党希望农民牺牲自我服从北伐,但领导农民运动的中共党员却坚持“一方面要帮助左派,同时也要为民众利益奋斗”,不能“因为帮助左派及[对]整个的国民党让步的原故,就袒护国民党及国民政府违背民众利益的举动,我们皆站在民众利益的观点上,公开积极的批评他”。

是否还要继续推动农民运动?这是国民党中央的两难抉择。停止支持农民运动,放任地主士绅、地方官吏、落后军队摧残农民,则不但意味着放弃国民革命路线,而且会迫使农民和农民运动者转而反抗国民党政府。继续推动农民运动,则要将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注意力从北伐转移到政治改革和农村土地关系改革上。1926年2月,对国民党具有举足轻重影响力的鲍罗廷在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使团会议上表示:农民交纳的地租和捐税占劳动成果的65%,这是农民斗争的根本动力,只要农民组织起来了“并感觉到政府在支持他们,至少不镇压他们,我们就未必能迫使共产党人,而共产党人就未必能迫使农民放弃过早的行动”,发动对地主豪绅的战争。如果继续组织农民,就“意味着必然发生内战(笔者按,指广东全省范围的农民与地主豪绅之间的战争)”,因此,“要么是放弃组织农民,并说还不到时候,我们应当从事国民革命运动;要么是组织农民,那就要明确地对自己说:我们准备进行土地改革。”然而,选择进行土地改革对国民党而言同样绝非易事,国民党阶级成分复杂,包括中央领导层在内的党员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豪绅思想意识、官吏思想意识和各种各样的思想意识”,“还没有清除妨碍实行土地关系改革的各种思想意识”。

在积极与消沉之间,国民党选择了后者。国民党中央忽视农民运动,省政府不再出面帮助农会,原先一些愿意协助农会发展的地方政府也消沉了,更多的县长则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转而攻击农会。1926年7月9日,蒋介石就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并誓师北伐,国民党的注意力完全转向了北伐。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是,在8月19日召开的广东省农民委员会执委会扩大全会上,没有一名国民党员参加,国民党中央及农民部部长都不重视会议,只致了形式主义的贺词。

(本文获“纪念廖仲恺先生诞辰135周年暨建校85周年研讨会征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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