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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0 15:18:23      作者:组织部   发稿排行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大力总结宣传学校党建工作,特别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果,激励先进,振奋精神,动员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学校“十二五”建设,学校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夕,隆重表彰2010~2011年度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此基础上,命名表彰“学校模范基层党组织”、“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模范共产党员”和“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模范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成绩显著;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师生中凝聚力强、声誉高;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达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创先争优优秀基层党组织“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基本要求。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教师党员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2.学生党员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三是带头服务同学。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于党的事业,模范执行党的决定;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为推进学校党建科学化做出突出贡献;善于做新形势下的师生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实事,有效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道正派,有良好的形象,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四)“学校模范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具备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同时应事迹突出、师生认可、在全校有借鉴推广意义和示范辐射作用。

(五)“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模范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具备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教师党员,在工作中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事迹典型,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公认度高,在全校具有突出的宣传教育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

(六)“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模范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具备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党员,在政治上、学习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在全校具有突出的宣传教育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推荐程序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程序

1.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自荐或推荐候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2名(其中1名为推荐外单位人选)、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组织部根据汇总名单及先进材料,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遴选,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讨论研究,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表彰名单。

(二)“学校模范基层党组织”、“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模范共产党员”和“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模范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程序

1.党委组织部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在已确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中进行遴选,按照好中选优、统筹兼顾、具有代表性的原则,推荐“学校模范基层党组织”、“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模范共产党员”和“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模范共产党员”建议候选名单,报学校党委。

2.学校党委研究讨论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表彰名单。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评选范围: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是全校各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所有正式党员(校级领导不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是全校各党总支、党支部及党委、纪委有关职能部门、辅导员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9个(含学生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35名(含学生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学校模范基层党组织”1个(含党总支和党支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模范共产党员”3名和“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模范共产党员”1名。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严肃认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逐级筛选。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同时注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标准、事迹突出。推荐优秀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和基层单位倾斜,所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能交叉。

(四)要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完成本单位推荐对象的推荐、考察、公示等工作,确定推荐对象,认真填写表彰对象清单、推荐表(见附件)、简要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2000字左右,先进个人1000字左右),于6月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过时不受。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hkuzzb@126.con

评优表彰是今年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使评选先进的过程成为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的过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进取精神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推荐表格).doc

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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