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年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1〕92号)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高校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1〕13号)以及“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工作座谈会”精神,现就做好学校师生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由汪洋书记亲自倡导,经国务院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去年首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多次批示,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各地、各部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社会各界热情支持、踊跃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心捐赠、访贫慰问、专项扶贫等活动,首届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是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迅速传达《全省共产党员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确保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了解并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并在全校师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做好党员捐款收缴工作
按照《倡议书》要求,发动全体党员向所在党组织按不少于1个月党费数额捐款,其他师生以自愿为原则捐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7月10日前汇缴到学校工会。
学校工会要做好党员捐款统计汇总工作,分别于6月26日和7月10日,将捐款数额报党委办公室。
三、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发动师生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要坚持自愿原则,不搞硬性摊派,不得采取扣发工资、津贴的做法。要严格做好捐款收缴管理工作,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
联系人:黄 霞,联系电话:89003011(党委办公室);
郭 鸣,联系电话:89003031(学校工会)。
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