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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31 09:37:09      作者:组织部   发稿排行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和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的维护与管理,确保信息维护及时、准确、规范,以利于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务于党的建设和基层组织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党委组织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作用,保证我校党员党组织信息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根据管理职责,各党总支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党员信息库的维护与管理;教工党员信息维护与管理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第三条实行信息库维护与管理岗位责任制。各党总支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指导、推进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工作,负责本单位上报信息的审核工作;党务信息统计员为承办责任人,具体负责信息库数据录入、日常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党务信息统计员由各党总支挑选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掌握计算机技能的党员同志担任(人员基本情况需报备组织部,如有调整,应在一周内通知组织部)。

第四条信息库数据信息的更新采取实时维护和定期维护相结合的方法。基层党组织对所管理的信息库采集数据要实时核对更新,如有入党申请人情况变化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含转出、转入)要及时对信息库数据进行维护更新,每半年向组织部上报一次统计数据,上报时间分别为6月和12月的25日前;每半年到组织部接受一次最新数据(组织部汇总核对后的数据),接受时间为3月和9月的25日前。

第五条信息库的软、硬件配备,要与实际需要相匹配,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为信息数据的稳定顺畅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第六条党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全校信息库的维护与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根据要求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并按照要求适时上报其他有关报表。

第七条党委组织部定期对党务信息统计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对于表现优秀的党务信息统计员予以表彰。

第八条严格遵守信息库保密制度,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将信息数据向外界泄露。信息库管理人员工作时使用的软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带出办公场所;不得在非密级网络上传递党组织和党员信息。

第九条本规定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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