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限额申报1项。请各单位推荐优秀人才申报,学校评审推荐上报1人。
2、申报条件: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科领域申请者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在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
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3、申请相关材料(本计划实施办法、申请书、申请人清单)见附件。
4、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申请书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40个页码,双面打印。
5、申报材料及时间:申请人于2012年7月4日之前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1份;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的电子版。
联系人:禹慧明, 电话89013242(内线:3242)
科 技 处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