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70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认真学习,并参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在团队、内容、资源、技术、建设年限等方面的要求(详见附件1),对我校原有的省级精品课程(包括2012年度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转型、改造升级,着力培养与建设好校级精品课程,为今后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附件.zip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