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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十二五如何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

发布时间:2011-03-06 08:56:38      作者:车海刚 2010年11月02日 半月谈   发稿排行榜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如此定位即将开始的下一个五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全会强调,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这意味着,今后五年仍将成为“改革年”,并且是“改革攻坚之年”、“全面改革之年”。(《半月谈》2010年第20期)

中央的这一高调宣示,与胡锦涛、温家宝等此前关于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一脉相承,客观上是对近几年围绕改革问题所产生的诸多争论的回应,也指明了改革的着力点和方向,有助于纠正那些对改革的偏颇甚至错误的认识,从而在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改革共识。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社会30多年来得以飞速发展的基本经验,就是改革开放。然而,进入新世纪以来,改革遭遇了某种“瓶颈”,一股怀疑、动摇乃至否定改革的情绪有所蔓延。

改革在认知上的这种分歧以及实践中的胶着,恰恰反映了中国改革大业的艰巨和复杂。实际上,剖析改革进程中引发人们疑虑的种种困难和问题,它们并非改革本身造成的,相反,正是改革不够彻底或者出现偏差所致。一方面,是经济体制改革没有真正到位,尚未建立起完备、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是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不相匹配,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掣肘因素。

中央高层对此有着清醒而深刻的体认,五中全会表示将推进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在内的全方位改革,可谓高屋建瓴,切中要害。全会确定的基本经济制度、行政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资源性产品和要素市场以及社会事业体制等六大改革重点,更是体现了对“十二五”期间改革路径的精准把握。

人们在解决温饱之后,必然更加关注平等、公平、正义。推进民生新政的深化,打破利益分享的瓶颈,必然引发公民权利保障的强烈诉求。加快改革的任务,更多地指向“社会事业”,指向“公共领域”,指向“公民权益”。

利益集团化、利益部门化、利益地方化,已成政府治理顽疾。权力与资本联手形成的利益集团在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让不少改革成果被吞噬,使许多改革政策变形,权钱交易的手段花样不断翻新,腐败敛财的环节链条不断拉长。加快社会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已是当务之急。从经济体制改革进发,于社会体制改革突破,向政治体制改革深入。社会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配套和延伸,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持、承载和奠基。

十六大以来,中央陆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战略思想。十七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并强调了四个“更加注重”。这些执政理念和执政目标,顺应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因应了内外部环境的最新变化,呼应了广大民众的诉求和愿望;而这些理念和目标的实现,无一不有赖于改革的全面、纵深推进,特别是以行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政治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改革,必须坚持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法治化的改革大方向,这一点丝毫不能摇摆。当前,决定改革整体成效的核心问题,则是要加大政府自身的改革力度,尽快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

毋庸讳言,虽然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但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十分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厘清。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政府垄断了对土地、信贷、能源资源等重要稀缺品的配置权力,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受到较多行政干预,资本、资源的价格总体偏低。在住房、医疗、教育等关乎民生的问题上,之所以在一定时期内激发了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则是由于有些政府部门将本该由其承担的责任推向了市场,导致公共服务产品过度商品化,甚至以“公司化”的面目直接投身市场,从中牟取利益。

校正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使政府切实转变为更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基本服务和保障的公共政府,仍是当下改革攻坚的重中之重。政府改革在改革的全局当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子活而全盘活的作用。当然,在此过程中需要财税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五中全会论及“十二五”改革时,使用了“更大的决心和勇气”这样罕见的词汇,凸显了改革的紧迫与难度。毫无疑问,和决心、勇气一样重要的,还有驾驭改革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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