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人民重托,履行光荣使命,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了。我们对大会的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发展进入“十二五”时期,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形势下召开的。近3000名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审议并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审查并批准了“十二五”规划纲要。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的工作,高度评价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系统总结了“十一五”时期的巨大成就、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部署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是一个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坚持科学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着力抓了一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大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为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是批准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蓝图。贯彻落实好“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这次会议庄严宣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全面回顾和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艰辛历程、重大意义、基本经验,作出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制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一手抓法律体系完善,一手抓法律实施。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十一五”的巨大成就,“十二五”的美好前景,充分显示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强大生命力,再次昭示发展是国运所系,稳定是民心所向。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历史的基本结论。在新的一年里,围绕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对外交往、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必将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贡献更大力量。
群策群力谋发展,同心同德开新局。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锐意进取,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