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政策,规范开展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今年招生工作,6月9日,学校在海珠校区召开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招生工作会议,继续教育学院及各相关校外教学点负责人、招生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继续教育学院邓保国院长提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控制招生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的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抓好抓实招生工作;二要善用资源,规范方式方法,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三要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关于招生的各项规定,规范招生工作;四要以生为本,立德树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五要充分调动整合资源,创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继续教育学院王春梅副院长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并对校外教学点的招生办学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和建设重点。
继续教育学院招考科陈丽微科长分析了广东省近年招生录取情况,总结我校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情况,提出校外教学点未来招生办学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对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计划作了解释。
随后,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陈绍华书记宣读了2022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决定,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以示嘉奖。
会上,各参会校外教学点分享各自的招生经验,会议在热烈愉快的氛围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