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时期,和其他人一样,我拥有一只小小的“百宝箱”,里面装满了可爱的“小玩意儿”——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一页刻着古诗旧词的菩提叶书签、一块苹果香绿色橡皮、一朵蔷薇色的胸花……最使我念念不忘的是一只手制的金毽子。
那年,玩伴们兴起做毽子玩。手制毽子说难也不难,只需裁剪一沓圆形的纸皮,中间插根长长的铁钉,把自认为最好看的羽毛用橡皮筋扎成一束,往铁钉上一摁就完工了。那时为了做一只毽子,我积存了不少羽毛。我想要的是一只出众的花毽子,那种五颜六色夺人眼目的花毽子,那种能让别的毽子骤然失色的毽子。因此我积攒的大多是金色的羽毛,而这种羽毛只有在大公鸡的尾翎上才能找得到。
住在一楼的明婆婆养的那只大公鸡可真神气,走路一抖一抖的,尾部那丛金色羽毛闪闪发亮,如果可以选几根来做毽子可是一流的。
于是我就天天盼着明婆婆宰鸡,宰了那只大公鸡,我不就可以开口要那一丛金色羽毛来做毽子了吗?我有了一只金色的毽子,就可以眉飞色舞地向玩伴们炫耀,并且慷慨地把金毽子拿出来让大家玩,肯定会让别的女孩子艳羡不已。
年过完了,寒假过完了,就要开学了,明婆婆还是没有宰那只大公鸡。
我等得心里好着急呐!
终于,我等不及了。一天中午,估摸着明婆婆睡午觉的工夫,我偷偷跑到她门前,从后面猛地抱住那只大公鸡,挑了那丛羽毛中最漂亮的两支,猛一使劲拔了下来。大公鸡痛得拼命挣扎,咯咯咯叫个不停。
“谁呀?谁呀?”明婆婆的声音从里屋传了出来。
我心中一慌,放开大公鸡撒腿就往回奔,躲回自家屋里,好半天心还“砰砰砰”直跳。
金毽子做成了,又结实又精致,特别是那两支金色的羽毛,威风凛凛地翘在当中,实在是夺目极了。
明婆婆来了,来看我的金毽子。
她眯起眼,啧啧地夸赞着,爱不释手。她说,她小时候也爱收藏一些漂亮的小玩意儿,比如一把路上捡来的檀木小梳子,过年时爸妈给买的红发绳什么的。她说,等她宰了大公鸡,那些羽毛全归我。说着说着明婆婆竟然开怀大笑起来,直笑得我那颗童稚的心涩涩地潮湿——也许她没发现,也许她压根儿不在意,也许她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就是那个在她门前拔鸡毛的顽皮孩子呵!
明婆婆走了,乐颠颠的步子有些踉跄。那时的我,刚满八岁,悄悄地哭了。
盛载着往事的时光火车一路哼唱着嘹亮的歌,与我们渐行渐远,从不肯为谁稍作停留。然而,每段时光都总有一些值得记取的人、物与情,依然会静静地沉淀在脑海深处。就如那只搬家时不慎遗失的金毽子,多年后依然被我牵念于心,使我时时反顾,让我记住慈爱的明婆婆对我那慷慨的成全,还有那维护我任性与自尊的一番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