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沾 男,广东台山县人,1981届多种经营专业毕业生,现任天河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党委书记。
1978年春乘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刘明沾荣幸地进入仲恺农校成为第一届经招考录用的学生。毕业后,在省农科院团委工作近五年,这时期抱着强烈的工作热情和事业的追求,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了一系列有利于青年身心健康活动。辛勤的劳动换来了团员青年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的称赞,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于1982年12月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85年4月,他被选调进入广州市农委,在组织人事处从事干部人事工作,担任干部组长、肩负八县(后四县)和农口八局领导班子的考核调配、干部政策落实等工作。思想境界和组织活动能力、思想水平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因为对县和市局领导干部的考察调配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自己学习、增长才干的过程。同时,也是写作水平提高的最好机遇,为今后走上领导岗位奠定了扎实基础。由于工作出色,于1990年10月被提升为副处长、独立主持了市农委法规处工作。在依法办事、逻辑思维的锻炼无疑也是大有益处的。这时期在认真学习基础上,独立编辑了《农业政策法律法规汇编》(上、下册)供全市农村和农业战线干部学习。
1993年9月由于工作需要,他被调回天河区财政税务局工作,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谈谈思想政治工作换位思维方法》,在《广州市组工通讯》发表。由于文章观点鲜明、文字流畅得到了不少报刊、杂志转载,尤其被收入《中国专家人名辞典》、《中国辑科学文库》,并被辽宁省委党校评为一等奖,聘为特约研究员。
1998年10月,他被提拔为天河区政府农办主任,后改为天河区农林水利局局长。怀着对“三农”的浓厚感情,开展了对天河农业、农村和农民情况的大量调查研究。在工作的同时,他报考了华农大经贸学院研究生,并对天河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股份制分配,近郊农村的建设与发展进行深入研究、探讨,撰写了《农业经济专题研究》、《切实加强基础建设,促进我区农村城市化进程》、《浅析农村城市化发展对农村干部的素质要求》等学习论文,在省、市有关杂志上发表。主持编辑《农业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汇编》,同时开展了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在任期间,先后投入近600多万从事农田基础建设,近6000万投入天河区三个森林公园建设,1.89亿元投入整治天河辖区内的水利建设,获得了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的一致好评,并以84.6%的满意率通过区人大考核。
2003年,他任天河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党委书记。在这期间,主要是致力于市容环卫体制改革,促进城市公用事业走向市场化,维护环卫工人权益,落实环卫工人待遇,主持编写了《天环之歌》词集。这期间撰写了《天地间,人为本》等学习论文,应对了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获得了社会好评。
在天河区工作十年,他曾被选为天河区第五、六、七届党代会代表,第五届区纪委委员、第七届区委委员,曾多次获得了市、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连续三年获得了广州市“羊城妇女之友”称号,获得了广州市“三年一中变”先进工作者称号,依法治区和普法工作积极分子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