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12月4日,学校在白云校区德新楼600会议室、海珠校区教学楼409会议室同时举行“宪法晨读”活动,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朱立学和张文峰分别出席两校区活动,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代表、法治工作联络员、学生代表参加了活动。
本次“宪法晨读”以分会场的形式,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同步参与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等,旨在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师生对宪法的认知,提升宪法意识和素养。
校领导在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校师生都应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一是要深入学习宪法,增强法治意识,将宪法学习融入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去。二要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对宪法的尊重和维护,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要运用宪法思维,指导实践行动,要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融入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要坚守宪法原则,依法行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
此次“宪法晨读”是我校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宪法晨读,让师生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懂得爱国守法。学校将继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